株洲市政府制定了嚴格的環保法規和實施細則,對工業企業的廢水排放情況進行嚴格管控和監測。對于違規排污的企業,將采取經濟罰款、責令停產整改等行政手段,以達到減少廢水排放和污染的目的。
株洲市對城市排水系統進行了改造和完善,增加了雨水花園、迎水廣場等水景工程,形成了新的處理污染的生態系統。同時,采用了一系列技術手段,如泥沙分離、生物濾池等,對城市面源硬化和綠化等治理措施進行全面推進。
為保證治理成效,株洲市加強了水質監測,建立了水體污染源頭監測預警系統,對水體進行全方位的在線監控和采樣監測。同時,株洲市特別對治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排查和整改,確保各項措施有效落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