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確保襄城市政排水管網清淤檢測工程的驗收標準,制定了以下規定:
一、驗收標準
- 淤泥、垃圾清除率應達到90%以上;
- 管道內部應無積水;
- 管道內部應無潰瘍、爆裂等損壞情況;
- 檢測數據應真實有效,無造假行為;
- 完成清淤、檢測的時間應符合合同要求。
二、驗收方法
采用以下方法對清淤檢測工程進行驗收:
- 隨機抽取樣本進行實地檢查;
- 復查清淤數據,核實清淤清除率;
- 利用先進設備進行內部檢測,檢測結果應與清淤數據相符合;
- 對清淤檢測工程的過程進行現場監督。
三、驗收結果
根據實地檢查、數據核實、內部檢測、現場監督等結果,驗收可分為以下三類:
- 合格:清淤、檢測工程符合驗收標準,可以移交使用;
- 不合格:清淤、檢測工程未達到驗收標準,需重新整改并重新驗收;
- 待處理:清淤、檢測工程存在問題,但問題不影響使用,需跟蹤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