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減少河道水污染,廈門市政府加強了對河道的監管,加大了對非法排污企業的處罰力度,并實施了河道保潔和巡查工作。
廈門市政府在河道水污染治理方面,引入了分類管理的方法,將排污企業分為三類,分別為A、B、C類。同時,針對不同類別企業制定不同的排污標準,嚴格控制排污量,并采用生態環保的方法,確保河流珍貴的自然資源得到有效的保護。
為了杜絕河道水污染行為,廈門市政府建立了監督體系,每筆排污都需要經過市政府的審核與批準。排污企業也需要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監測,監測數據還需要向市政府提供,確保污染物的排放不超過規定限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