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防止危險化學品、垃圾等污染物進入河流,需要強制執行相應的污染源管控措施。逐漸減少對環境的影響,從源頭上杜絕污染才是真正的治理。嚴格執行污染防治法律法規,加大監管力度,對違規行為進行懲罰,同時加強科普和宣傳,提升社會意識和環保意識。
提高河水的自凈能力,減少污染物在河道中的存留時間,對于減少污染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。開展沿岸生態修復,增加濕地面積,提高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和自凈能力。建設中小河流生態系統,保護生態水系的平衡,增加河道中的活潑程度,加快污染物自凈過程。
建成全過程管理流程,隨時掌握水情變化,及早發現問題。提高排污口治理技術水平,升級設備和改進工藝,治水過程中的標準化和專業化程度提高,優化污水收運方式,積極地推廣點源污染物凈化技術,降低污染物排放濃度。